各有關州、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制定并公布了《云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并根據風險管控、修復情況適時更新?,F將更新情況通知如下:
一、根據《云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云環通〔2020〕41號),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相關專家對《昆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橋鋼廠片區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風險評估報告》《昆明市農藥廠1#(碧溪園1-7號樓)原農藥廠廠界內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進行了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該地塊需進一步采取風險管控措施,現將“昆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橋鋼廠片區地塊”和“昆明市農藥廠1#(碧溪園1-7號樓)原農藥廠廠界內地塊”納入《名錄》。
二、原《名錄》中“蒙自市原氮肥廠地塊”已完成治理修復,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對該地塊治理修復效果評估報告進行了專家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該地塊已達到規劃用地(商業和居住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現將“蒙自市原氮肥廠地塊”移出《名錄》。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12月4日